各有關區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有關部門:
???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道路路燈管理,堅決打擊盜竊破壞城市路燈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,經市人民政府研究,決定在中心城區(含7個近城區、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、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和東湖風景區)開展為期3個月的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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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 一、指導思想
??? 以國務院頒布的《電力設施保護條例》、《國家電網公司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管理辦法》和《湖北省電力公司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實施細則》等法規為指導,通過開展專項整治活動,依法打擊各類盜竊、破壞路燈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,懲治非法廢舊物資回收的銷贓窩點,逐步建立健全打防并舉的長效管理機制,改善城市基礎設施保護環境,促進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。
??? 二、目標任務
??? 通過集中查處盜竊、破壞路燈設施典型案件,加大對非法回收廢舊物資站點的查處力度,明顯降低盜竊路燈設施犯罪的發案率,建立健全路燈設施長效管理機制,確保城市路燈設施安全穩定運行。
??? 三、工作安排
??? (一)宣傳發動階段(8月15日—8月31日)
??? 1.由各有關區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負責,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,調動廣大市民參與城市建設和管理的積極性,形成強大的專項整治輿論氛圍。
??? 2.由市建委負責組織市直有關部門,邀請在漢新聞媒體單位召開一次新聞通氣會,通報我市路燈建設和管理的基本情況,宣傳介紹打擊盜竊路燈設施犯罪行為專項整治活動的重大意義、方法步驟和工作目標,引導全社會關注、支持、參與這項整治活動。
??? 3.由市建委協調,市路燈管理局負責聯系新聞媒體,開辟“打擊盜竊路燈設施犯罪行為專項整治活動”宣傳專欄,公布有獎舉報電話,跟蹤報道專項整治活動進展和典型案例的處理情況。
??? 4.由市路燈管理局聯合市客運管理處,動員組織廣大出租車司機加入打擊、舉級盜竊路燈設施犯罪行為的行列,對舉報有功的出租車司機進行表彰獎勵。
??? (二)活動實施階段(9月1日—10月31日)
??? 1.市建委協同各有關區人民政府和相關單位齊抓共管,相互配合,整體推進。負責掌握專項整治活動綜合情況的收集整理、匯總上報,接受媒體采訪,督辦重點工作、重大案件。
??? 2.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部署、檢查督辦各區公安分局在專項整治活動期間,集中警力偵破一批本轄區內的盜竊路燈設施違法犯罪案件(市路燈管理局負責提供大案要案線索),對重大、典型的案件要實行掛牌督辦。各有關區公安分局在專項整治活動期間,偵破路燈被盜案件原則上不少于2件,并要依法從重從快處理。同時,市公安局要將路燈設施的保護納入夜間110治安巡邏和社區片警職責范圍,協助建立和完善綜治聯防、齊抓共管的長效管理機制,嚴厲打擊各類盜竊路燈設施違法犯罪行為。
??? 3.市公安、工商局負責組織各有關區公安、工商分局成立專班,對轄區內廢舊物資回收市場(重點是廢舊金屬收購點)進行全面清理整頓。
??? 4.市路燈管理局負責制訂有獎舉報實施方案,設立市專項整治活動有獎舉報電話(95598、83645678);組織專班加大夜間巡查力度,提供重點路段路燈設施被盜、被毀的案件線索,協助公安、工商部門偵破處理各類盜竊路燈、非法交易路燈設施的案件;及時修復被盜、被毀路燈,確保路燈的亮燈率、設備完好率符合要求。
??? 5.市城管局、市園林局要積極支持配合專項整治活動,凡涉及路燈建設、修復施工的審批項目,要特事特辦,簡化手續。同時,市路燈管理局要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,確保市容環境整潔干凈。
??? (三)總結提高階段(11月1日—11月15日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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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 11月中旬進行總結評比,檢查考核各有關單位職責是否履行到位,目標任務是否完成,長效管理機制是否建立和完善,對完成目標任務和整治成果突出的單位市人民政府將予以表彰獎勵,對措施不力、效果不明顯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。
??? 四、工作要求
??? 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各有關區人民政府和單位要明確一名分管領導負責專項整治活動,并成立專班具體抓落實。要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扎扎實實地抓出成效。
??? (二)強化責任意識。各有關區人民政府和單位要樹立責任意識,結合各自職責制訂詳細實施方案,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,防止搞形式主義走過場。
??? 專項整治活動協調辦公室設在市建委,各有關區人民政府和單位于8月20日前將工作實施方案送市建委。聯系電話(傳真):85732479,聯系人:李平樂,85732479,13720343713。